商约大臣
官名。清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任命办理商约大臣、会办商约大臣。掌理与各国订立商约事宜。
官名。清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任命办理商约大臣、会办商约大臣。掌理与各国订立商约事宜。
官署名。明洪武十七年(1384)始置,为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二十八年改设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又设长
① 奉命出使者尊称。② 汉朝对州刺史之尊称。三国、晋朝沿用。用以对州郡长官之尊称。《三国志· 蜀志· 先主传》: “曹公从容谓先主曰: ‘今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按刘备时为豫州牧。后世因之。1、
官名。清初设热河副都统,乾隆四十四年(公元1779年)始改设都统,除掌管热河围场事务之外,兼管热河地区(今属内蒙古自治区,一部份属河北省)蒙古人民事务,驻扎热河。其衙门有随同办事理藩院司员一人,刑部司
官名。清末学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额设四员,正五品,视郎中,位左、右参议之下。佐参议掌本部法令章制之起草核审。
① 官名,代理官佐。《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有兴,除守啬夫,假佐居守者,上造以上不从令,赀二甲”。②官府掌文书的职吏,如司隶校尉属官有假佐二十五人,主簿录阁下事,省文书。官名,汉置。司隶校尉和
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简称经任,凡官员充任差遗到二年成资以上,称为经历任。
官名,俸六百石,掌公主家文书薄籍印鉴等事。见《汉官》或《后汉书·百官三·宗正》“诸公主家……”注。
满语官名。汉译为“长史”。清制,亲王、世子、郡王、长子各府置。掌董帅府僚,纪纲众务。秩从三品。
官署名。即茶场司。参见“都大提举茶马司”。
满语官名。汉译作“珠轩长”。清朝东北吉林松花江乌拉地方打牲牲丁的劳动组织称“珠轩”,每株轩三十人,设正、副珠轩长各一人,专门负责捕鱼、捞珠及采蜜、采松子等各项采捕差务,由内务府都虞司所属打牲乌拉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