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等县
县的等级之一。见“一等县”。
县的等级之一。见“一等县”。
官名。太平天国前期有宰夫,后期《幼主诏旨》中又有正宰夫一职,为天朝典官中最高宰夫。按太平天国官制,既有正,必有又正、副、又副诸员,参见“宰夫”。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即指官员在京之升用。其途有二: 一为翰詹科道等升转相互衙门,如编、检迁中允、赞善; 翰、詹、坊、局、国子监堂官、京堂之依制升用。雍正(1723—1735)初,以编、检、庶吉士内用科
官名。金朝宣徽院长官,秩正三品。参见“宣徽院”。
内侍官名。宋初置,后属入内内侍省。神宗元丰(1078 -1085)改制,定为从八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内侍官名,改为供奉官。官名。宋代内侍省、入内内侍省皆置此官,掌内侍供奉。见《宋史·职官六
官署名。始置于辽圣宗统和四年(986),长官为五州都管。属南面边防官,为镇抚云、应等州而设。
①官署名。(1)西魏、北周秋官府简称。(2)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至中宗神龙元年(705)刑部改名。后代即沿用以称刑部或其首长。(3) 太平天国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以天、地、春、夏、秋、冬
转运司干办公事简称。
官名。北魏初置,明元帝永兴元年(409)以晋兵将军、幽州刺史奚斤为之,巡行州郡,问民疾苦。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改定官制后未见。见《魏书·太宗纪》、《奚斤传》。
官名。清末置,为典礼院的长官。见“典礼院”。
杂任职名。唐于少府监置一百五十人,为在掖庭织绫的工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