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公所
民国时,坊自治机关,设坊长一人,办理坊自治事务及市政府、区公所委托办理事项。
民国时,坊自治机关,设坊长一人,办理坊自治事务及市政府、区公所委托办理事项。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宫门监置,太子宫门局长官,置二员,从六品下,掌东宫宫门管钥。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辽朝太子宫门局沿置。参见“宫门局”
官署名。清末典礼院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 设。掌亲行礼节、斋戒、阅祝版、赞引读祝各事,典守坛、庙并兼理神乐署、和声署各乐舞事。置署长一人,佥事、录事并读祝官、赞礼郎等。
官名。明置,为御药房长官,掌御用药品,及医官,与太医院官相表里。见《明史·职官三·宦官》。
宋代专知官及其副手的合称。参见“专知官”。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五品。
官署名。 北齐置, 掌冶铸事务, 以大局丞为长官,属太府寺诸冶西道署。
官名。秦、汉为太子仆佐官。三国魏、蜀沿置。南朝梁亦置。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八品下。北齐置为太子仆寺次官,从八品下。隋、唐皆置,各一员,隋朝为从八品下,唐朝为从七品上,皆掌判寺事,掌东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城守尉”。
官名。见“司礼寺”。
官名。宋置,见“太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