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官。掌东京路兵马。
官名。元朝置。秩正二品,储政院长官,置六员。下设同知二员,正三品; 佥院二员,从三品; 同佥二员,正四品; 院判二员,正五品; 司议二员,从五品; 长史二员,正六品。官名。元置,为储政院的主官,员额六
农林部直辖机构。国民党政府原于实业部置垦务署,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实业部与建设委员会合并成立经济部后,垦务行政改归经济部。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农林行政从经济部划出,成立农林部后,设
见“工部榷关监督”。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光绪三十四年(1908)由原机要司改设。掌海军及各省水师官任用,拟定章制礼仪,制造收存炮械,管理海军驾驶、管轮人员。辖制度、器械、驾驶、管轮四科。置司副官、科长、科员
官名。唐朝秘书省司天台官,肃宗乾元元年 (758) 置,员一人,正六品上,为中官正副贰。
官名。唐置,为都护府次官,位都护下。大都护府所置为正四品上,上都护府所置为从四品上。宋朝无职掌,不常置,仅为寄禄阶官,位在太常少卿上。官名。唐代与元代均置,见“都护府”。
官名。南齐置,州郡属官。职掌伴送离任长官至其他任所或京师,多由长官亲信担任。
见“备身五职”。
即“博尔赤”。官名,这是蒙元官名的音译,也译卜尔赤、博儿赤、博尔赤、保儿赤、保兀儿赤,汉又为“司膳”、“厨师”、“掌管伙食”。元朝置,掌宫廷烹饪宴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