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戚任官限制
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后汉书·明帝纪》记“明帝遵建武制度,无敢违者,后宫之家,不得封侯与政。”
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后汉书·明帝纪》记“明帝遵建武制度,无敢违者,后宫之家,不得封侯与政。”
官署名。金朝置。掌中都匹帛颜色、油漆诸物出纳之事。设使、副使、判官领库事,秩从七品、从八品、正九品。下设攒典四人、库子十四人。官库名。金置,掌疋帛颜色、油漆诸物出纳之事。设官有使一人,从七品;副使一人
官名。清朝蒙、回各部札萨克之副长官。佐办旗务。康熙二十一年(1682)设,每旗分别为二至四人。遇有缺出,由札萨克会同盟长于闲散王以下,台吉、塔布囊以上,遴选贤能奏补。官名。清制蒙古各旗于札萨克之下设协
官名。明朝时因倭寇入侵,乃专设备倭一职于沿海要害处,以进行防御。
官名。元朝置,为功德司副官,佐功德使掌佛教事务,秩正三品。
官署名。元朝置。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隶乌思藏宣慰司,又译必里公(今译止贡)万户,治所在今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东北止贡地方。置达鲁花赤、万户各一员。
官署名。清朝掌管帝后车驾仪仗之机构。顺治元年 (1644) 承明制置锦衣卫,设指挥使等官。二年 (1645) 更名銮仪卫。四年罢指挥使等官,设銮仪使、冠军使等。五年定为正二品衙门。掌供奉帝后祭祀、朝会
选举制度。宋朝贡举考试方式之一。亦称胄试。即有关官员子弟、亲戚、门客,为避嫌,牒送别处考试。真宗景德二年(1005),始命文、武升朝官嫡亲送国子学附试。其后,逐形成制度,知州、通判门客、本治所同宗或异
官名。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所属有铸工中士,正二命;铸工下士,正一命。掌铸造器物。
官名。三国魏置,亦称“护西戎校尉”,五品。西晋初治长治,掌雍州少数民族事务。领兵,多以征西、镇西等将军领之,并兼雍州刺史。四品。东晋后改治汉中,有时兼梁州刺史。南朝宋四品。梁置于北凉、南秦州,立府,有
官名,东汉章帝置,掌祭祀,有丞一人。延平元年省。《后汉书·百官志二·太常》:“中兴以来,省前凡十官。”注:“《东观书》曰:章帝又置祀令、丞,延平元年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