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南阳真定等处屯田孛兰奚总管府
官署名。元朝置,掌诸地农事。初设年代不详,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 十月,改立为农政院。
官署名。元朝置,掌诸地农事。初设年代不详,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 十月,改立为农政院。
官名。又称“总宪”。明清都察院之主官。掌院事。明洪武十六年(1383)设,左、右各一人,秩正三品。十七年升秩正二品。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设右都御史一人。清顺治元年(1644)改承政设,一人。
官名。汉朝时西域龟兹国置,员三人。官名,西汉时西域龟兹国等置此官,为低级武官,掌领兵御匈奴等胡人。《汉书·西域传·龟兹国》:“击胡侯、却胡都尉……东西南北部千长各二人,却胡君三人,译长四人。”
官名。秦、西汉置,为奉常佐贰,秩比千石。景帝时改名“太常丞”。官名,秦置汉因之,为奉常副长官,佐奉常掌宗庙礼仪。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丞。属官有太乐、太视、太宰、太史、太卜、太医六令丞及诸庙食官令丞等。见
官名。南朝梁诸王国置。北齐除皇子王国外,其余王国及公侯国皆置。隋因之,每王国置一人。
见“十飙将军”。
官署名。即御史台,唐武则天文明元年(684) 改,光宅元年 (684) 分左、右肃政台,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为左、右御史台,玄宗先天元年(712) 废右台。参见、“御史台”。官署名。唐武后改御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水利之事。叶尔羌等地设五品伯克三人。伊犁、叶尔羌属之英额齐盘等处设六品伯克十三人。和阗、喀喇沙尔等处设七品伯克三十二人。官名。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掌管水利。参看“伯克
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秩比二千石,掌谏司过失。见《汉书·王莽传》。参看“司中”条。
官名。见“民部中大夫”。
官名。清末度支部派驻各省清理财政局官员。宣统元年(1909)各省设清理财政局,始置。每省一人,三、四品不等,度支部遴员奏派。共派二十人,任期二年。掌稽查督催该局一切应办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