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尚饮局提点
官名。元中统四年(公元1263年)置,属光禄寺,秩从六品。至元十五年(公元1278年)升从五品。掌酝造上用细酒。设提点一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各一人,副使二人。
官名。元中统四年(公元1263年)置,属光禄寺,秩从六品。至元十五年(公元1278年)升从五品。掌酝造上用细酒。设提点一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各一人,副使二人。
文职土官名。清制,贵州省置二人,广西省置一人,均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衡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陆军官佐升补官阶、注册给凭,以及陆军各校毕业学生除授官阶等事。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名。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茶房长官。初置茶饭处,设总领为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总领为尚茶正、尚膳正。尚茶正,额二人,正四品,主管茶房事。又,清朝陵寝官中亦设此职,东陵、西陵,以及关外诸陵均
委任官职。《尚书·商书·咸有一德》: “任官惟贤材。”《礼记·王制》: “任官然后爵之。”
官名。东汉置,秩六百石,隶少府。管理上林苑及其居民。捕得禽兽送太官令,以供宫廷之需。有丞、尉各一员。三国魏、西晋因之,七品。东晋省。南朝宋世祖大明三年(459) 复置,七品,有丞一员。隶尚书省殿中曹及
又作“寮友”、“寮人”。即同僚。《礼记。曲礼上》: 僚友称其弟(悌)也。”参见“同僚”。
官名。北宋陪都应天府行政长官,以郎中以上官充任。府尹阙位时则置。
官名。司隶校尉及州部佐吏。司隶校尉有假佐二十五人,其中每部郡国从事下设一人,各主一部文书。由郡吏充补,满一岁更替。官名,汉置,每郡一人,各掌一郡文书。以郡吏补,岁满一更。《后汉书·百官四·司隶校尉》:
官名。辽朝置,为东京军巡院长官。武官名。辽置, 见“东京军巡院”。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置,以侍从官充任,总领军器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军器监复以监为长官,遂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