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官署丞
官名。即太官丞。
官名。即太官丞。
见“十光将军”。
官名。北宋前期,枢密院承旨司置,通署诸房公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正六品,与都承旨通领枢密院事务及承旨司之事。西夏仁宗时亦置,为枢密院承旨司副长官。
指置节度使之州、道。唐初,仅置于边地,玄宗开元(713—741)中凡八节度使:碛西、河西、陇右、朔方、河东、幽州、剑南、岭南; 其后更增加兼改名号,大者连州数十,小者犹兼三四,父死子继,世称藩镇。五代
“左民都令史”省称。唐人修《隋书》,避唐太宗讳,改称“左户都”。
官名。元置,见“行中书省”。
官名。清置,为上虞备用处的主官。见“上虞备用处”。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海军总司令处、舰队司令处与军港司令处,掌办人事行政。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枢司所属三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秘书司。宣统二年(1910),改属军枢司。同年,随司并入海军部。掌承办本部官员升调、黜陟、考试、京察、保送、功过、请假、袭荫、请封,及不归
即“编修中书条例司”。
泛指平凡一般之吏。《汉书·尹赏传》:“追捕甚精,甘耆奸恶,甚于凡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