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末地方推广教育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各府、厅、州、县均有。置视学一人,兼充学务总董,遵照奏定学堂章程,劝办小学,以逐渐推广普及教育。宣统二年(1910),改为府、厅、州、县长官
清朝总督之俗称。清代尊称总督为制军,因其有节制文武各官之权,故称。参看“总督”条。
见“必阇赤”。吏员名。蒙古语,意为书史。蒙古初期以必阇赤掌文牍之事。元代各官署中以蒙古文作书的掾史、令史,称为蒙古必阇赤。如中书省即置蒙古必阇赤二十二人,左司十六人,右司六人。
官名。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御伯中大夫置。仍属天官府。员二人,正五命。随侍于皇帝左右,掌管皇帝所用的书籍,可被派出使敌国及执行其他使命。下设纳言下大夫、纳言上士、纳言中士以佐其职,领给事上士、掌
官名。辽天祚帝天庆六年 (1116),有侍御司徒挞不也。(《辽史·天祚纪二》)
中华民国时设大总统,为国家元首,军队最高统帅,行政最高长官。北洋政府时期国家元首的名称之一。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采取总统制《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规定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行政首长。南北议和时革命党人与
官署名。清朝太医院所属之行政机构。负责验看初进太医院医生所具呈报,并送堂官面试。由吏目一人兼领厅事,下设经承四人。
官名。东汉置,属卫尉。秩六百石,有丞。领员吏九十五人,卫士五百三十七人,守卫南宫。官名,东汉置,属卫尉,俸六百石,掌南宫卫士。有丞一人,吏员九十五人,卫士五百三十七人。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卫尉》。
官署名。渤海国置,左六司之一,置卿一人,又有郎中、员外。
代行司徒之职。《后汉书·邓禹传》:“中元元年,复行司徒事。从东巡狩,封岱宗。”司徒即丞相,掌助天子理万机。参看“司徒”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