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明洪武九年(1376)始置。设令一人,正六品,丞二人,从六品。后改令正七品,丞正八品。十年改令、丞为承敕郎,二人,从七品,并以中书舍人、给事中隶监下。后罢。
官名。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刊正将军名号时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陈沿置,定为拟七品,比秩六百石。
宋朝“通判”之别称。指州郡长官的下属官吏,如长史、别驾、通判等。庚亮《答郭豫书》:“别驾旧与刺史别乘,其任居刺史之半。”杜甫《杜工部草堂诗笺》十六《即彭州高使君适虢州岑长史参》:“诸侯非弃掷,半刺已翱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典仪所分置,各一人,从九品,佐典仪正掌陈仪式。嘉靖四十四年 (1565)革。
清朝对地方官署中管理收发公文之低级人员统称。清朝地方官署中掌管收发公文的办事人员。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左神威军上将军下。
官署名。宋朝养马机构。真宗大中祥符四年(1011)置于开封,有上、下二监,各设监官一人,以三班使臣充任。掌治疗病马、申报滋生马驹数目。初隶群牧司,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属太仆寺。官署名。
官名。汉朝有协律都尉,北魏置协律郎,八品。北齐为太常寺属官,员二人,八品上,掌监调律吕音乐。隋朝置二人,隶太常寺。唐因之,正八品上,掌和律吕。宋朝太常寺置一人,从八品,掌乐律及宫架、特架之位、奏乐次序
官名。春秋时宋国设置,由宦者充任,掌辅导太子。
见“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