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审理员
官名。北洋政府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又热河、察哈尔、绥远三都统府审判处的学习审判员亦称学习审理员,即见习推事之职。
官名。北洋政府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又热河、察哈尔、绥远三都统府审判处的学习审判员亦称学习审理员,即见习推事之职。
官名。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金朝设于各州郡,掌领州郡之僧众,理决僧尼词讼。元朝设于县,为各县都纲司之长官,掌理僧尼词讼。武宗至大四年(1311)二月,仁宗登极,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废僧官,遂废。明洪武十
郡分职吏名。见“郡水曹”。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东王府典官之一,掌刑法,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将军。
冒用尊号。《春秋经·哀公十三年》: “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杜预注: “夫差欲霸中国、尊天子,自去其僭号而称子,以告令诸侯。故史承书之。”官制用语。1、与当时帝王对抗而自称帝王者,站在当时帝王的立场
使职名。唐玄宗开元十一年(723)始置,以宇元融勾当租庸地税使,天宝二年(743)以陕郡太守韦坚兼知勾当租庸使, 天宝六载(747)杨慎加诸郡租庸使,代宗广德元年(763)考功郎中裴谞
即“巴牙喇纛额真”。
官名。清朝户部仓场衙门之主官。又称仓场总督、仓场侍郎。顺治元年(1644)仿明制置,设汉总督仓场侍郎一人。康熙十八年(1679)定满、汉侍郎各一人。掌理漕粮之积储及北运河运粮事务。下设笔帖式、经承、门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仓次官(一说司仓置中大夫,此职为司仓中大夫属官),佐司仓下大夫掌各种谷物的贮存、保管、加工、使用和借贷。员一人,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
官署名。元代于四川设茶盐转运司,秩从三品,其职如转运盐使司而兼理茶务,秩从三品。设使一人,同知、副使、运判各一人,经历、知事、照磨各一人;下辖盐场十二所。明代在洪武中亦于四川置茶盐都转运司,设官如都转
北魏镇府僚属。《北齐书·神武帝纪》记北魏时高欢与“怀朔户曹史孙腾、外兵使侯景亦相友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