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官职等级制度。西魏废帝元钦三年(554)置,北周沿之。《周书·文帝纪下》:“三年春正月,始作九命之典,以叙内外官爵。以第一品为九命,第九品为一命。”自正九命、九命至一命,共分十八个等级。隋文帝开皇元
官名。宋置,见“提举市舶司”。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十二年 (724)置于东都洛阳明福门外。参见“丽正修书院”。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右皮室军长官。乃辽军重要将领。
官名。清朝咸丰十年(1860)设。掌天津、牛庄、登州三口通商事务并天津关税,兼办海防。只颁关防,不加“钦差”名义。遇有要事,准会同奉天、直隶、山东督抚、府尹办理。同治九年(1870)改北洋通商大臣,为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九年 (1396)于五军都督府分置,专掌文牍。后革。
宋朝检正中书吏房公事简称。参见“检官”。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主客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名。北魏置,属尚书省。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八品中。
官名。元、明、清三朝地方各州道正司之长官。详“道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