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庭
官署名。为审理诉讼案件的机关。清朝末年在京城设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并在各省县设高等、地方、初级各审判庭。民国因之,国民政府改为法院。
官署名。为审理诉讼案件的机关。清朝末年在京城设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并在各省县设高等、地方、初级各审判庭。民国因之,国民政府改为法院。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始置,隶都水监。唐朝沿置,掌河渠、陂池、堤堰、鱼醢之事,凡沟渠开塞,渔捕时禁,皆由其主管。有令一员、丞一员、河堤谒者六员及渔师等属。北宋初存其名而无职司。
金印龟纽的省称。此言金印的纽为龟形。这种金质龟形纽的印,为汉朝丞相、大将军、太子及列侯所佩带的印。唐朝为三品以上的官员所佩带,以防召令有诈。见《汉旧仪》、《文献通考·王礼·百官佩鱼》。
官名。隋文帝置库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诸郎为郎,废员外郎, 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改为库部员外郎,见该条。
官名。明朝时因倭寇入侵,乃专设备倭一职于沿海要害处,以进行防御。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无定员。
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直荡属官,负责舆驾出入之侍卫。领直入副都督。五品上。官名。北齐设左右卫府,掌左右厢,其属官有直入正都督、直入副都督。见《隋书·百官中·左右卫府》。
官署名。为北洋政府时期组成国会的两院之一。参见“第一届国会”。
官署名,汉置,属中藏府,掌办宫中俸禄赏赐之事。《后汉书·孝桓帝纪》:“甲申,中藏府承禄署火。”参看“中藏府”条。
官名。隋朝门下省御府局次官,置四员,从七品上;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尚衣直长,隶殿内省。
清代吏部的内部机构。《光绪会典》中作档房,《清史稿·职官志》则作清档房。掌管吏部档案。设官有清字堂主事二人,另外,《光绪会典事例》卷一四七《书吏事例》中有堂书九人,应是清档房与本房所属吏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