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人监
官名。三国魏及晋皆置,位七品。专任宦者。
官名。三国魏及晋皆置,位七品。专任宦者。
官署名。民国时国民政府置,属考试院,掌管全国文官、法官、外交官、公务员及考取人员的铨叙事项。设部长一人,总理部务,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辅之。所属有秘书处、登记司、甄核司、育才司及审查委员会。官署名
见“显文阁”。官名,宋度宗咸淳元年(公元1265年)置,掌更直备顾问。位在学士、直学士之下。见《宋史·职官二》,参看“显文阁学士”条。
官名。即“湖广清吏司郎中”。
官署名。①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又作“会稽司”。初名“内官监”,顺治十七年 (1660)改“宣徽院”。康熙十六年 (1677) 改会计司。掌本府帑项出纳及庄园地亩之事,兼办选用宫女、太监等事。设郎中
官名。清朝奉天府之主官。顺治十四年 (1657) 设,一人,由满人充任,正三品。掌理留都治化与其禁令,小事决之,大事以闻。乾隆二十七年(1762),始受盛京将军节制。三十年,改派盛京五部侍郎兼管。光绪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右神策军大将军下。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织下大夫属官,正一命。
官名。明朝道官。道录司置,左、右二人,从八品,协掌道教事务。
清朝漕运总督别称。
官员任用方式之一, 金元之制,自从九品至从七品职事官均由吏部拟注,称为部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