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作院使
官名。元置,为将作院的长官,见“将作院”。
官名。元置,为将作院的长官,见“将作院”。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调解民众纠纷。《周礼·地官》: “调人,下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掌司万民之难而谐和之。凡过而杀伤人者,以民成之。鸟兽,亦如之”。官名。周置,掌调解仇怨,
庶吉士介于官与非官之间,等于候补翰林官。每届从新进士中挑选文章、书法都好的进翰林院学习,以侍读、侍讲为教习(教师),以督其课业。三年期满再经考试(散馆考试),入选者,按等第分别授职。原二甲进士授翰林院
王的母亲或正妻子封王妃,为正一品或从一品,次妻(妾)封王夫人。金朝章宗承安二年(公元1197年),改为王妃只封王夫人,次室封孺人。郡王母、妻封郡王夫人。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置,为户部交阯清吏司副长官。一人,从五品。宣德十年(1435)革。参见“户部交阯清吏司”。
汉朝名将李广的别称。《汉书·李广传》:“广在郡,匈奴号曰‘汉飞将军’,避之,数岁不入界。”飞将军,也简称飞将,唐朝王昌龄《出塞》:“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三
官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1390)于中、左、右、前、后五军断事司分置,每司设一人,正七品,分理军中刑狱。建文(1399—1402)中革。参见“五军断事司”。
见“摄官”。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三年(198),段煨以讨孝催功,拜此职。三国魏、蜀、吴沿置。为出镇南方地区的军事长官,或作为刺史等地方官员兼理军务的加官。魏、晋以后,与安东、安西、安北将军合称四安将军。魏、晋、南朝
省行政公署的内部机构。北洋政府置,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划一现行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的规定,掌理下列各项事务; 一、公立学校职员;二、教育会议图书审查会、教育博览会;三、学校卫生、公立学校修
官署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始置于太祖时,以韩知古总知汉儿司事,统领汉人事务,太宗时改为汉人枢密院。官署名。辽太祖初置,管理统治区域内汉人之事。设总知汉儿司事、政事令、中书令、尚书、仆射等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