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保
官名。① 与少师、少傅并称三少或三孤,位居其末。相传西周已置,辅助太师、太傅、太保辅弼君王。《尚书·周官》: “少师·少傅、少保,曰三孤。”后不置。北周复置三孤官,与三公 (太师、太傅、太保) 并为大臣加官,地位崇高,无实际职掌,正八命。隋、唐不置。北宋徽宗政和二年 (1112),以三公为宰相,置三孤为辅相,宣和元年 (1119) 以后,亦作为勋臣加官,正一品。南宋因之。辽置为南面官。金、元不置。明初为皇帝辅弼大臣,其职至重,建文(1399—1402) 间罢。仁宗复设,宣宗宣德三年 (1428) 命公孤官各辍所领,专侍左右,咨访政事,几成专授。后渐成虚衔,作为勋戚大臣的加官、赠官,无职掌、无定员、无专授,从一品。清朝因之。② “太子少保”简称。
官名。1、辅佐天子的官,与少师、少傅合称“三孤”,又称“三少”。详“三孤”,“三少”条。
2、辅导太子的官,指太子少保。
3、为加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