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功
官名。唐朝始置,为宫廷女官,掌女功程课,为尚功局长官,二人,正五品。下设司制、司珍、司彩、司计四司。宋、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 (1403—1424)后归其职于宦官。
宫中女官名。隋文帝始置,掌营造百役。员额三人,秩从九品。所属有司制三人,典会(掌财帛出入)三人。炀帝时置尚工局,设尚工,秩从五品;领司制、司宝、司彩、司织四司。唐沿置,复称尚功,员额二人,秩正五品,掌女工之课程,总司制、司珍、司彩、司计四司。金与明初亦置尚功,员额、品秩及所属四司与唐同。
官名。唐朝始置,为宫廷女官,掌女功程课,为尚功局长官,二人,正五品。下设司制、司珍、司彩、司计四司。宋、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 (1403—1424)后归其职于宦官。
宫中女官名。隋文帝始置,掌营造百役。员额三人,秩从九品。所属有司制三人,典会(掌财帛出入)三人。炀帝时置尚工局,设尚工,秩从五品;领司制、司宝、司彩、司织四司。唐沿置,复称尚功,员额二人,秩正五品,掌女工之课程,总司制、司珍、司彩、司计四司。金与明初亦置尚功,员额、品秩及所属四司与唐同。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司门侍郎置。唐高祖武德三年 (620) 改为司门郎中,为刑部司门司长官。官名。隋初有司门侍郎,炀帝去侍字,称司门郎。掌守京城城门,查走私。见《通典·职官五·刑部尚书
代行大司空职事。《后汉书·邳彤传》:“建武元年,更封灵侯,行大司空事。”大司空,掌工程建筑,详“大司空”条。
一般对在京都中央各衙门任职官员的统称。以别于地方官及差遣出外之官,故名。《北齐书·崔劼传》: “世门之胄, 多处京官, 而㧑二子拱、 㧑并为外任。”唐朝又称“京职事官”,指
官名。辽、金都元帅府长官。金从一品。元初诸将仍沿用此称,无定制。世祖以后,置宣慰使司兼都元帅府,以宣慰使兼都元帅,从二品。官名。唐以舒王谟为荆南等诸道行营都元帅,都元帅自此始,为实掌兵权者;唐末以此授
“一品大夫”是“光禄大夫”的别称。清朝文官散阶正一品称“光禄大夫”,所以“光禄大夫”在清朝又别称“一品大夫”。汉朝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中大夫为光禄大夫,俸比二千石,掌论议。东汉光禄大夫,也俸比二千石,掌顾
即“通政寺丞”。
公府诸曹之一。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有中兵等十八曹,后又置直兵等七曹,直兵曹主丞相府直属之兵,设直兵参军以掌曹事。东晋末期刘裕为相,合中兵、直兵置一参军,称中直兵参军,分曹则仍为中兵、直兵二曹。南朝
官名。金代诸总管府(府尹兼领者)设此官,位在都总管下、副都总管上,从四品,掌通判府事。见《金史·百官三·诸总管府》。
清朝外官缺分之一。属此缺者有云南之元江、鹤庆、广南、普洱、昭通、镇边等府、厅通判、同知,镇雄、恩乐、恩安、永善、宁洱、宝耳等州、县,贵州之古州兵备道,黎平、镇远、都匀、铜仁等府同知,清江、都江、丹江通
周朝泛指众官。《诗经·大雅·文王》: “济济多士,文王以宁。”《尚书·周书·多士》孔颖达疏:“士者,在官之总号,故言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