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田郎官
屯田郎中、屯田员外郎通称。
屯田郎中、屯田员外郎通称。
参见“太子备身五职”。
周朝诸侯正月朝见天子之谓。《左传·文公四年》:“昔诸侯朝正于王,王宴乐之。”刘文淇旧注疏证:“朝正”,“以正月朝京师也。”
官名。唐置,属集贤院,以学士充任,掌修史之事。
官名。清末资政院高级筹办官员,正二品。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1909)置。四人,特简。掌协理资政院开办事务。
见“土府”。
官名。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于各县僧会司,县各一人,为僧会司长官。品秩未入流,设官不给禄,颁发度牒。掌领一县之僧人。清沿明制,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僧人充补,移咨吏部注册。清朝
官名,职如郡都尉,掌全郡兵马及地方治安。王莽改河东、河内、弘农、河南、颍川、南阳六郡为六队,河内为后队。每队置大夫一人,职如太守;置属正一人,职如郡都尉(见《汉书·王莽传》)。《后汉书·伏湛传》:“成
唐朝枢密使与两军中尉合称,昭宗天祐元年(904) 废。
官名。辽朝置。尚书省并入枢密院,设厅房主工部事,以主事长厅房。
官名。明朝各卫镇抚司设,二人,从五品,掌本卫军士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