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巡警部

巡警部

官署名。清末新设的中央机构之一。即全国最高公安行政机关。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工巡总局设。掌全国警政,直辖京师司法、内务、治安事宜。辖警政、警法、警保、警学、警务五司及京师内城巡警总厅、外城巡警总厅、高等巡警学堂、外城预审厅、内城预审厅、习艺所、稽查处、路工局、消防队、协巡营、探访队。置尚书,左、右侍郎,左、右丞,左、右参议,三十二年,改民政部。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年设巡警部,下设警政、警法、警保、警学、警务五司;掌巡察禁令,分稽行政司法等。其长官称尚书,佐官有左右侍郎、左右丞、参议等。三十二年更名民政部。见《清史稿·职官六·民政部》。

猜你喜欢

  • 柱臣

    义即重臣,栋梁之臣。《后汉书·刘陶传》:“故冀州刺史南阳朱穆,前乌桓校尉臣同郡李赝,皆履正清平,贞高绝俗……斯实中兴之良佐,国家之柱臣也。”《宋书·沈攸之传》:“废帝昏悖,猜畏柱臣。”

  • 骑兵掾属

    官名。见“公府骑兵曹”。

  • 大将军府

    官署名。辽朝北面军官,各统所治军之政令,设大将军、上将军、将军、小将军等职。

  • 都官郎官

    都官郎中、员外郎通称。

  • 除名

    官制用语。宋朝对犯罪官员处分方式之一。即除去名籍,贬为平民。被除名者,同时附加其他处分,如勒停或送某州编管。官制用语,因病或犯罪除去官爵名籍者称除名。《三国志·魏书·方技·华佗传》:“军吏梅平得病,除

  • 解印

    即辞官,解职去官。《史记·范睢蔡泽列传》:“虞卿度赵王终不可说,乃解其相印,与魏齐亡间行。”

  • 东水氏

    共工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共工”。

  • 集英殿修撰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正六品贴职。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置,为最高等贴职,位次于待制。南宋用以尊宠六部权侍郎之补外官者。

  • 兵部员外郎

    官名。①兵部头司兵部司次官。隋文帝开皇六年(586) 始置一员,掌本曹籍帐,侍郎缺则代理曹事。炀帝大业三年(607) 罢,后又置兵曹承务郎行其职。唐高祖武德三年(620) 复旧,置二员,一掌武官贡举及

  • 地方法院分院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规定,凡地方法院管辖区域辽阔者,得设地方法院分院。其职掌与地方法院同,而组织较简单。分院亦置院长,以推事资深者一人兼任,但只设一名推事时便不设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