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置,属司法院,掌理全国司法行政事务,设部长一人,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下设总务、民事、刑事、监狱四司,分司执掌。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 司法院
官名。太平天国天王府置,属朝内典官,员额一百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参见“典马”。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工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武职。湖广、四川、云南等省设有,系土官官署宣抚司之职官。正六品。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详“土官”。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巡警学堂,巡警教练,派遣警务留学生,以及巡警学生之考核注册事。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官署名。明正统中,选书法优良之中书舍人于内阁东小房办公,专掌书办文官诰敕,翻译敕书,并外国文书、揭帖,兵部纪功、勘合底簿。故称其办公处曰东诰敕房(相对西制敕房而言),中书舍人曰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简称
官名。南朝宋置。掌宣旨慰劳。见《宋书·夷蛮传》。
官署名。清末理藩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掌酌拟、编纂调查有关的办法、条规。置正管股、副管股各一人等。内外蒙古等地殖产、边卫事项。
官名,即副武官。《资治通鉴》唐代宗广德二年:“子仪使牙官卢谅至汾州。”注:“节镇州府皆有牙官、行官,牙官给牙前驱使,行官使之行役出四方。自五季以后,诟笃武臣率曰牙官。”牙通衙,参看“衙官”条。
官名。田曹长官。北魏王府、公府、将军府置,诸州一度置,从六品上至从八品。北周置于大丞相府、都督中外诸军事府。唐朝都督府置,员一至二人,正七品下至从七品下。中宗景龙三年(709)地方诸府析户曹置,掌园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