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赞善
官名。金朝始置,为詹事院属官,属东宫官。分设左、右,均正六品。掌赞谕道德,侍从文章。明清为詹事府属官。掌记注纂修之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赞善大夫设,亦分左、右,各二人。二十五年,改隶詹事府之左、右春坊,定秩从六品。清顺治九年(1652)沿设,左、右各二人,皆汉员。十五年裁。康熙十四年(1675)复设,左、右均满、汉各二人。五十二年定制,左、右均满、汉各一人。从六品。汉员兼翰林院检讨衔。光绪二十八年(1902),詹事府省入翰林院,遂废。
官名。金朝始置,为詹事院属官,属东宫官。分设左、右,均正六品。掌赞谕道德,侍从文章。明清为詹事府属官。掌记注纂修之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赞善大夫设,亦分左、右,各二人。二十五年,改隶詹事府之左、右春坊,定秩从六品。清顺治九年(1652)沿设,左、右各二人,皆汉员。十五年裁。康熙十四年(1675)复设,左、右均满、汉各二人。五十二年定制,左、右均满、汉各一人。从六品。汉员兼翰林院检讨衔。光绪二十八年(1902),詹事府省入翰林院,遂废。
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见“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
官名合称。即左、右神策军护军中尉,详各条。
官名。北齐设置,见“中尚食局典御”。
官署名。明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永乐元年 (1403) 始置,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十八年迁都北京,遂罢。
官名。明、清国子监属官。于典簿厅设。明朝一人,从八品,掌章奏文移及本监财务出纳。清朝满、汉各一人,掌章奏文移之事。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正副各一人,官阶为职同将军。
参见“都统司”。
官名。南宋孝宗淳熙十五年(1188)始置,为贴职之一,作为特恩以授中级官员。官名。南宋淳熙十五年(公元1188年)置,为贴职之一。
官名。清朝蒙古各盟长官。清朝于内、外蒙古及青海蒙古各部实行“盟旗制”,由若干个旗组成一盟,每盟设一人,由理藩院于本盟各旗之札萨克及闲散王公等贵族内拣选请旨简充。掌理一盟之政事,督同札萨克办理旗下之大事
明制,派御史巡按地方,其职任有七,称为巡按七察。其内容为:“雪冤狱,清军役、正官风、劾官奸、清属吏、正法犯、肃盗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