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克什
满语。意为学者、文士。亦作“榜式”、“把什”等。清入关前,往往以此称赐学问优赡之文臣,与有战功之武臣赐号巴图鲁同。太宗天聪三年(1629)四月设文馆,以达海、库尔缠等文臣分别翻译汉文书籍和记注政事,皆称巴克什,乃近于官名。五年七月更定官制,设立六部,规定“文臣赐号榜式者许仍旧称,余称笔帖式”。入关以后不再赐此称。
满语。意为学者、文士。亦作“榜式”、“把什”等。清入关前,往往以此称赐学问优赡之文臣,与有战功之武臣赐号巴图鲁同。太宗天聪三年(1629)四月设文馆,以达海、库尔缠等文臣分别翻译汉文书籍和记注政事,皆称巴克什,乃近于官名。五年七月更定官制,设立六部,规定“文臣赐号榜式者许仍旧称,余称笔帖式”。入关以后不再赐此称。
金朝管理内府段匹(绸缎布匹)的机构。属宣徽院。世宗大定二年(1162),从内藏库析出。设都监、同监领库事,秩正九品、从九品。有本把十二人,知书二人。
官名。唐玄宗时于集贤院置,以五品以上官员充任,掌质史籍疑义。宋真宗咸平二年(999),置翰林侍讲学士,多以台谏官、宫观官兼充,秩正七品。金朝沿置,一人,从三品。元朝于翰林国史院置,二人,从二品,蒙古翰
官名。北魏置,尚书省北部曹属官,一说为次官,与下大夫不并置。《魏书·陆俟传》:“(陆叡)为北征都督,拜北部长,转尚书。”孝文帝太和 (477—499) 改制时废。
官署名。渤海国置,左六司之一,置卿一员,又有郎中、员外。
见“十猛将军”。
官类名。自夏王朝建立起,奴隶制国家即分为王直接统治区域与隶属王朝的分封区域两个部分。在王朝直接统治区内为王室服务的官,即王廷中的百官,商与西周时代称之为内服,分封区域的诸侯以及有臣服或同盟关系的异族“
周朝诸侯王子弟及公卿大夫采邑。《周礼·秋官·方士》:“方士,掌都家”。郑玄注: “都,王子子弟及公卿之采地。家,大夫之采地。大都在畺地,小都在县地,家邑在稍地。不言掌其民数,民不纯属王。”
官名。见“公府士曹”。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所属清吏司。永乐元年(1403)改原北平清吏司而置,设官及职掌均无变化。十八年定都北京后罢。②明朝刑部所属清吏司。沿革与户部北京清吏司同。
官署名。清朝陕西之铸钱局。顺治元年(1644)置局。乾隆十二年(1747)改今名。设监铸官一人,以佐贰官充任。掌理本省鼓铸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