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伯局常侍
官名。渤海国巷伯局官。
官名。渤海国巷伯局官。
官名。唐德宗贞元十四年(798)置二员,以崇禁卫,从二品。
服饰名。见“马褂”。
官名。唐朝司农寺司竹监属官,置二员,从八品上。官名,汉置,掌佐司竹长种植养护园竹。参看“司竹长”条。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委员若干人,掌审议法制方面的法律案。
官名。元置,与主考共阅试卷。简称“同试官”或“同考官”,详见“同试官”条。
官署名。北齐隶太仆寺,掌御马及诸鞍乘。设令、丞各一员为长贰,又置奉承直长二员。隋初沿置,设令、丞各二员。炀帝大业三年(607) 减入殿内省。
官名。新莽置之。王莽依《乐语》有五均之言,于长安以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五都设五均官。更名长安东西市令及五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长安东市称京,西市称畿,洛阳称中,余四都各以东西南北为称。下置交易
武散官名。明置,武官正三品,升授。武散官名。明置,为正三品升授之阶。
官制用语。官员犯重罪,皇帝下诏置狱,派专官审讯,称为诏狱。奉诏囚禁、审理犯人的机关,也指奉诏审理的案件。《汉书·文帝纪》:“降侯周勃有罪,逮诣廷尉诏狱。”《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宣帝地节三年初
官名。为大乐正的副职,见“大乐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