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司
宋朝安抚司别称。
官署名,即安抚司或经略安抚司。宋置,掌一路兵民事。《宋史·职官七·经略安抚司》:“经略安抚使一人,以直秘阁以上充,掌一路兵民之事;皆帅其属而听其狱讼,颁其禁令,定其赏罚,稽其钱谷、甲械出纳之名籍而行以法。”
宋朝安抚司别称。
官署名,即安抚司或经略安抚司。宋置,掌一路兵民事。《宋史·职官七·经略安抚司》:“经略安抚使一人,以直秘阁以上充,掌一路兵民之事;皆帅其属而听其狱讼,颁其禁令,定其赏罚,稽其钱谷、甲械出纳之名籍而行以法。”
吏员名。南朝宋时曾于尚书省置曹干二十人,分领于诸曹,主文书,其地位低于令史,见《宋书·庾炳之传》。他朝无闻。
官名。清末督办政务处之副长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无定额,以大学士、总督兼充。与督办政务大臣共同管理督办政务处事。
官署名。南宋养马机构。孝宗淳熙元年(1174),置养马使唤人,由步军司差拨。
官署名。秦置尚方,汉因之,属少府。主制作御用器物。东汉末年分为左、中、右。或以为汉武帝时已分。然据西汉出土文物铭文,唯见“中尚方”,或即尚方之别称,因其在禁中,故名。三国魏、西周因之。据洪饴孙《三国职
同“赐命”。君主对臣下赐予物品、爵位或官职的命令。《谷梁传·庄公元年》: “锡命非正也。”《公羊传·庄公元年》: 王使荣叔来赐桓公命。”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掌财政会计。《晏子春秋·内篇谏上》:“景公燕赏于国内,万钟者三,千钟者五,令三出,而职计莫之从。公怒,令免职计。”
参见“内朝”。
官署名。唐朝太常寺四院之一,掌藏大享所用,禀食及器具。
大理院内部机构。北洋政府设置,属大理院书记厅。其初分设民事科与刑事科,旋分设民事一至四科、刑事一至二科,均由书记官兼任科长。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北、南护卫府皆设,各统领左、右护卫司。官署名。辽北南二护卫府所属各有总领左右护卫司,以总领左右护卫为主官,属北面御帐官。下设左右二护卫司,左护卫司设左护卫太保、左护卫:右护卫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