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队
武官名。见“团营”。
武官名。见“团营”。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钟师中士四人,下士八人,磐师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分别掌教乐器中的钟磐之属。北周综此二职于春官府乐部中大夫之下置司钟磐中士,正二命;司钟磬下士,正一命。掌教奏钟磬之乐。
官署名。清末设置,配置在地方审判分厅内。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法部奏定各直省省城、商埠审判厅、检察厅的厅数及设官员额,规定地方检察分厅不设检察长,分厅职掌与其他官员的设置,均与地方检察厅相同。参见
官署名。北宋初年置,掌裁制衣服。太祖乾德四年(966),并归裁造院。
“同知枢密院事”简称。
科举制科之一。唐宋设置, 属于不遇类科目。唐于建中元年(公元780年)诏举,张绅等三人及第。宋于仁宗时诏举。
尚书令、 仆射合称。 《晋书·周传》: “若不三司,便应令仆邪? ”
官名。唐置,掌群牧孳课之事,属太仆寺。唐制,凡养马一千匹以上不足三千匹者为下监,置监一人,副监一人,丞一人;所属有主簿一人。
王名,三国魏正始八年改封东夷濊的不耐侯为不耐濊王。详“不耐侯”条。
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凡偏远未经开发之地称为恶弱水土处,广南新、循、琼、钦、廉、邕、宜、融等十九州、军,南恩州阳春县,惠州河源县,福建漳州龙岩、漳浦县、汀州上杭、武平县,江西赣州安远。龙南县等属之
官名。元朝太史院置,五人,正八品,佐保章正观测记录星象变异,占定其吉凶之事。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朝前曾沿置于太史监。吴元年(1367)改太史监为太史院,仍置,秩从八品,职掌依旧。洪武元年(1368)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