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学政之别称。
官署名。明初工部四属部之一。洪武六年(1373 ) 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四人,掌屯田、抽分、薪炭、夫役及坟茔营造制式等。十三年,改屯部。二十九年,再改屯田清吏司,遂为定制。
官吏首长。《国语·楚语上》: “天子之贵也,唯其以公侯为官正,而以伯子男为师旅。”韦昭注:“正,长也。”官吏之长。《国语·楚语上》:“天子之贵也,唯其以公侯为官正也。”注:“正,长也。”
清朝捐纳方式之一。乃后期之加捐花样,咸同年间,初为鼓励加捐,实行多立班次,减折加捐之法。纳捐者多以饷粟交进,有成数不及定额之半者。其后另订加成新章,并令交进实银,因有此称。同治三年(1864)设银捐新
官名。南朝置,掌乐游苑。梁、陈属司农卿。
官名。金朝在各群牧所置使一员,从四品,副使一员,从六品。掌检校群牧畜养蕃息之事。见《金史·百官三》。
殷朝工官合称。《殷虚文字丙编》第五四片:“乙未,酒,多工率口遣。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天祚帝天庆七年(1117),命秦王耶律淳募辽东饥民,置怨军八营,募自宜州者称前宜营、后宜营,募自锦州者称前锦营、后锦营,募自乾州者为乾营、显州为显营,又有乾显大营、岩州营,共二
满语官名。汉译为“左副都御史”。
吏员名。元置,属中书省,员额五十人,掌传宣命令及给使差遣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