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制,笔帖式专任部院各衙门的满文书写与翻译等事。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 定笔帖式出缺, 俱令考试补授。宗人府、内阁、各部院、八旗都统等衙门、盛京兵部、外省将军、都统、副都统各衙署,均设有笔帖式缺额
宋朝签书判官厅公事省称。官名。签判是“签书判官厅公事”的简称,掌诸案文移事务。宋朝,在各州府选派京官充任判官时称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签判。宋代高承《事物纪原六·签判》:“宋朝之制,诸州府幕官大藩镇以京
官署名,即中都官府,泛指京师诸官府。见《后汉书·孝和帝纪·七年四月》注。
官名。即太子典仓令。
见“监试”。
官名。北魏置,六品上,为中军将军的属官。见《魏书·官氏志》。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宦官。掌舂米,供应祭祀、宾客及飨食所需各种米物。《周礼·地官》: “舂人,奄二人,女舂抌二人,奚五人”,“掌共米物。祭祀,共其齍盛之米。宾客,共其牢礼之米。凡飨食
县分职吏名。唐置,掌与州司仓参军事同。其下设司仓史以佐之。参见“司仓参军事”。
都水监次官。隋炀帝大业五年(609)始置,正五品,寻改名都水少令。唐朝罢。辽朝复置,为南面朝官。金朝于都水监、都水外监各置,从五品,参掌监务,兼管漕运。元朝都水监一员,置正五品。又有行都水监,亦置少监
官名,为上林苑令的副贰长官,助令掌苑中禽兽和居民等(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上林苑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