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官吏组织系统。《三国志·魏书·夏侯玄传》:“夫官统不一,则职业不修。”
官名。见“牧厂统辖总管”。
官名,金朝置。从五品,掌奏进告御史台、登闻检院理断不当事。其佐官有同知登闻鼓院事,正六品。属官有知法二员,从八品,女真、汉人各一员。见《金史·百官二》。官名。金置,见“登闻鼓院”。
阶官名。金、元内侍阶官。金二十五阶之第十七阶,秩从七品下。元十四阶第九阶,正六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内侍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七品下,称侍直郎。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弋禽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副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特简。佐尚书统率全国警政,筹议警察制度。三十二年,改民政部侍郎。
官名。北齐置。见“典农署”。
见“都史”。
官制用语,义即“清官”,大公无私的官,与贪官相对而言。《后汉书·杨震传》:“使后世称为清白吏子孙,以此遗之,不亦厚乎!”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遂法上士佐官,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