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厨
官署名。北宋初年置,掌供奉御用膳食等事。设勾当官四人,以京朝官、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辖有食手、兵校千余人。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归隶膳部。后改隶光禄寺。徽宗崇宁二年(1103),并入太官局。南宋复分置,隶膳部。
官厨名。唐始置,掌皇帝膳食之事,由御厨使主管。宋代御厨属礼部,设勾当御厨官数人,北宋前期由膳部以外官员充任,元丰改制后由膳部官员充任。哲宗时改隶光禄寺。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并入太官局。
官署名。北宋初年置,掌供奉御用膳食等事。设勾当官四人,以京朝官、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辖有食手、兵校千余人。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归隶膳部。后改隶光禄寺。徽宗崇宁二年(1103),并入太官局。南宋复分置,隶膳部。
官厨名。唐始置,掌皇帝膳食之事,由御厨使主管。宋代御厨属礼部,设勾当御厨官数人,北宋前期由膳部以外官员充任,元丰改制后由膳部官员充任。哲宗时改隶光禄寺。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并入太官局。
官署名。明成祖上林苑监属署之一。永乐五年(1407)置,设典署一人,正七品,署丞一人,正八品,录事一人,正九品。掌苑地内饲育鹅、鸭、鸡之事。嘉靖(1522—1566)时革典署。参见“上林苑监”。官署名
官署名。清宣统元年(1909)设于军谘处。三年,改隶军谘府。掌综领本府人员之考工及秘书、会计等众务,凡不隶各厅之事皆汇于该厅。下分四科; 第一科,掌考工; 第二科,掌秘书; 第三科,掌会计; 第四科,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设军法司,南京临时政府于陆军部设军法局,以局长为主官。局由分庶务,卫生两科。北洋政府时期复称“军法司”,参见该条。
官署名。见“诸路宝钞都提举司”。
官名。宋置,掌殿中侍卫。宋代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六·元旦朝会》:“正旦大朝会,车驾坐大庆殿,有公胄长大人四人,立于殿角,谓之镇殿将军。”又见于吴自牧《孟梁录一·元旦大朝会》。
参见“司卫上大夫”。
官署名。北周明帝武成元年(559)始置,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管理所属地区的军事民政,职权甚重。辖区增减无常,一般辖数州、多者可达数十州。设总管为长官,江陵总管府又设副总管。僚属有长史、司马、司录、治中
杂任职名,唐置于太卜署,员额四十五人,从卜博士学习占卜之事,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可充任卜师。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武成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同“虞人”。掌管理山泽。春秋战国秦石鼓文写作“吴人”。《石鼓·吴人》: “吴人怜亟”,郭沫若注: “‘吴人’,即虞人,盖山虞、泽虞之类。”参见“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