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语吏名。汉译为“承差”,为清朝外省总督、巡抚衙门中吏员的一种。
清朝巡检之别称。
西周之小学。《静簋铭: “王命静司射学宫”,“小子、众服、众小臣、众尸仆学射。”参见“小学”。
官名。见“庶吉士”。
官名。北魏置,属太常。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 (499) 定为从七品下。
官署名。民国二十五年国民政府置,直属财政部,掌管全国盐税征收及其他盐务,并兼管硝矿事务。设总办一人,总理全局事务,掌管所属机关及职员;会办一员辅之。下置总务、税务、产销、税警、经理五科,分司职掌。经财
官名,元置。元代枢密院、宣徽院、太禧宗禋院、太常礼仪院、典瑞院、太史院、太医院、将作院、通政院、中政院、储政院等均置同佥,位在院使、知院、同知、佥院之下,而在院判之上,正四品,为该院主官之一。为院使或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即“勒停”,见该条。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十五年(1382)于五军都督府置。设左、右参军,掌参谋军务。后革。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置,员三人,为临安府尹募职。九年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