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司务厅
清代总理衙门的内部机构。初名收掌处,同治三年(公元1864年)八月改为司务厅,掌收发往来文书及呈递折件、监视关防、请送印钥等事。由总办章京内酌派二人为“领办”,主管司务厅事务。下设文案科房供事二十四人,分任缮写之事。
清代总理衙门的内部机构。初名收掌处,同治三年(公元1864年)八月改为司务厅,掌收发往来文书及呈递折件、监视关防、请送印钥等事。由总办章京内酌派二人为“领办”,主管司务厅事务。下设文案科房供事二十四人,分任缮写之事。
1、指郡和王国。皇子封王,其封地一般为郡,但不称郡,而曰国。《后汉书·百官志五·州郡》:“诸州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国。”2、指郡太守和王国之相或国王。《后汉书·百官志五》:“凡郡国皆掌治民,进贤劝功,决
官名。即“考功清吏司员外郎”。
学官名。晋置,为郡学之长。见《华阳国志》一一“李毅”条。
官名。清末民政部疆里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二人,正五品,掌司事。
官名。北齐置,为侍卫武官,属领左右府,由左右备身正都督、副都督统领,负责宿卫侍从。从七品。宋朝时仅存其名而罕除授。隋、唐时称备身左右。参见“备身左右”。武官名。北齐置,属领左右府,秩从七品下,掌宿卫侍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周朝置。掌理都家狱讼。中士爵。《周礼·秋官·序官》“家士”,郑玄注:“都家之士,主治都家吏民之狱讼以告方士者。周官名。掌管家邑大夫采地的狱讼。《周礼·秩官·序官》:“都士,中士
官名。民国二十一年始置。行政院为整顿吏治,增进行政效率,令各省划定行政督察区,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为省政府的辅助机关。每区设行政督察专员一人,承省政府之命,推行法令,并监督招导及统筹辖区内各县市行政,
官名。清末军咨府等中央机构中设。为各股之长官,六、七品不等,分管各股事。如果咨府所属测地局下设三角、地形、制图三股,各设股长一员,由军咨府第四厅各科科长兼充。官名。为股的主官。见“股”。
官名。北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改显谟阁学士置,旋复旧名。参见“显谟阁学士”。
官名。① 《周礼》天官属官。下士爵。《周礼·天官》: 掌舍“掌王之会同之舍,设梐枑再重,设车宫辕门,为坛壝宫棘门,为帷宫役旌门。无宫,则共人门。凡舍之事则掌之。”② 小吏。宋朝三馆置。一人。掌有关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