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应长
官名。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属官。分掌宫内备办饮食及典礼筵宴所用酒席之事。初设茶房三人,清茶房四人,膳房二人。康熙六十一年 (1722)增设饭房一人。雍正元年 (1723) 又增设膳房二人。初隶总领、副总领之下 。乾隆二十四(1759) 改隶尚膳正、尚膳副、尚茶正、尚茶副之下。其下设庖长、笔帖式等员。
官名。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属官。分掌宫内备办饮食及典礼筵宴所用酒席之事。初设茶房三人,清茶房四人,膳房二人。康熙六十一年 (1722)增设饭房一人。雍正元年 (1723) 又增设膳房二人。初隶总领、副总领之下 。乾隆二十四(1759) 改隶尚膳正、尚膳副、尚茶正、尚茶副之下。其下设庖长、笔帖式等员。
唐代指门下省(左掖)中书省(右掖)。《新唐书·权德舆传》:“德舆独直两省,数旬一还舍,乃上书言:左右掖垣,丞天子诰命……重要之司,不宜久废。”参看“门下省”、“中书省”条。
内官名。皇帝嫔妃。南朝宋孝武帝孝建三年(456) 置,明帝泰始三年 (467) 取代修容以为九嫔之一。南齐武帝永明七年 (489) 复置,位列九嫔。梁、陈沿置。唐朝置为九嫔第二; 一人,正二品。宋朝为
官名。民国时为法院中一庭的长官,其职权为监督一庭事务及分配。有民庭庭长、刑庭庭长、合议庭庭长,多由本庭推事担任,或由院长兼任。
官署名。宋太宗淳化四年 (993)置封驳司,隶通进银台司,设同知给事中事二人为长官,凡制敕有所不便皆许封驳,其余常程公事依例施行者不得随意留滞。真宗咸平四年 (1001),令如有封驳事取门下省之印用之
官类名。辛亥革命后中央各部中除普通部员与技术部员外,复因工作上的特殊需要,设有各种特别部员。南京临时政府时期设置情况不详,北洋政府成立后,定编纂、视察、视学为特别部员,设置与否及员额多寡,视各部情形而
宋置内侍省,拱侍殿中,备洒扫之职,简称前省;入内内侍省,所掌尤为亵近,简称后省;合称前后省。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节制两省以上,其性质与巡阅使相似,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六月十三日曾特派徐树铮为“西北筹边使”,参见该条。
官名。即驾部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驾部员外郎。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海军总司令处、舰队司令处与军港司令处,掌军需事务。
东宫武官名。隋炀帝改左右卫率为左右侍率,副率为副侍率。唐初复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