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应长
官名。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属官。分掌宫内备办饮食及典礼筵宴所用酒席之事。初设茶房三人,清茶房四人,膳房二人。康熙六十一年 (1722)增设饭房一人。雍正元年 (1723) 又增设膳房二人。初隶总领、副总领之下 。乾隆二十四(1759) 改隶尚膳正、尚膳副、尚茶正、尚茶副之下。其下设庖长、笔帖式等员。
官名。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属官。分掌宫内备办饮食及典礼筵宴所用酒席之事。初设茶房三人,清茶房四人,膳房二人。康熙六十一年 (1722)增设饭房一人。雍正元年 (1723) 又增设膳房二人。初隶总领、副总领之下 。乾隆二十四(1759) 改隶尚膳正、尚膳副、尚茶正、尚茶副之下。其下设庖长、笔帖式等员。
五代后汉及宋初为州县官及部分中级以上官员配置的负责将其俸禄中的实物转换为现钱的民户。又称回易料钱户、回易料钱俸户。选充俸户者,除二税外免除其他赋役。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76)废。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设置,以局长为主官,下辖建筑科、购办处、军需学校。北洋政府时期改称“军需司”,参见该条。
官名。秦置,属詹事。汉因之,为祠祀令副贰,掌皇后宫祠祀。成帝鸿嘉三年(前18)詹事省,遂并属大长秋。官名,汉置,为祠祀令之副,佐令掌中诸小祠祀。见《后汉书·百官志二、三》。详“祠祀令”条。
①君王受朝布政令的地方。《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设九宾于廷。”②战国时期地方官吏处理政务的公堂。如县廷。《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即令甲,女载丙死 (尸) 诣廷。”1、君王受朝拜、发布政令的
清代科举之制, 凡生员科试一、二、三等前五名或十名准送乡试外,其余因故未考者,以及在籍之监、萌、贡生名不列于学宫,不考科试者,均须由学政考试录科,及格者方能参加乡试。
战国秦官长的部属随员。《睡虎地秦墓竹简 ·传食律》: “御史卒人使者”。
官名。隋文帝初始置,为尚书省都官曹所辖刑部曹长官,从五品,相当于后代郎中。开皇三年(583)改都官曹为刑部,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侍郎一人,正四品,为刑部副长官,协尚书同掌部务。改原头司刑部侍郎为宪
见“外兵参军”。
南京临时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以局长一人为主官,掌铸印及颁发印信、收缴旧印。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乡士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旅下士三十二人。各掌国中其乡的民数及狱讼。北周依《周礼》之制,以王城及百里之内的近郊为乡,置乡法上士,正三命;乡法中士,正二命。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