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振济委员会

振济委员会

官署名。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行政院,掌理全国振济行政事务。将振务委员会主管事项及内政部主管的振灾救贫及其他慈善事业,暨行政院难民救济总会所办事项并归办理。内部分置三处,以数字编排,称为第一处、第二处、第三处。设委员长、副委员长各一人,委员七至十一人,并指定委员中三至五人为常务委员。机关工作人员有秘书二至四人,参事二人,处长三人,科长九至十二人,科员四十至五十人,助理员二十至四十人,会计长一人,统计主任一人,因事实上的必要得聘用顾问及专门人员,并得酌用雇员。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五月十三日重新修正公布《行政院组织法》,不设振济委员会。

猜你喜欢

  • 崇文祭酒

    官名。①十六国前凉置。《晋书·张轨传》: “征九郡胄子五百人,立学校,始置崇文祭酒,位视别驾。”② 十六国汉置。《晋书·刘曜载记》,“曜立太学于长乐宫东,小学于未央宫西,简百姓年二十五已下十三已上,神

  • 主任检察官

    官名。北洋政府置,为清理俄人旧案处附设的检察所的主官,主管检察事务。

  • 某官南面副都部署

    官名。辽置,见“十二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

  • 县司寇

    官名。春秋时县的属官,掌司法。

  • 扶风都尉

    官名,汉武帝置,为三辅都尉之一。掌领兵驻守防盗贼,主地方治安,秩比二千石;后罢。东汉安帝时复置扶风都尉,掌护陵园。《后汉书·百官五·州郡》:“(尉)典兵禁,备盗贼,景帝更名都尉。武帝又置三辅都尉各一人

  • 起废

    任官制度。明朝保举官吏制度。指因过犯免官后,因急用人才而荐举擢用之法。明中叶以后间有用此法者。明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官员因坐事斥免,因急才而荐擢者,称为起废。

  • 解任

    官制用语。官员因故交卸公务,离任或卸职称解任。清朝定制,凡革职,裁缺,请假,丁忧,终养等官员。请准后,交卸篆务后即可离任。督抚解任,接到吏部文书方准交卸离任。外官布政使以下道、府盐厅、州、县官,具题解

  • 功次

    官制用语。指官吏升迁的一种标准,即以功绩大小决定升迁官职的次序。《汉书·酷吏传·田广明传》: “以郎为天水司马,功次迁河南都尉。”

  • 地政部

    官署名。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五月十三日,国民党政府重新修正公布《行政院组织法》,将地政署扩大为地政部,次年三月行政院缩小编制,复又裁撤。

  • 亭候

    1、候望敌情之所。《后汉书·光武帝纪》:“筑亭候,修烽燧。”“诏罢诸边郡亭候吏卒。”2、候望敌情之吏卒,位在亭长下,掌候望捕盗。《后汉书·百官五·亭长》注引《汉官仪》:“十里一亭,亭长、亭候……”吏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