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捐钱授官之章程。初由补充军饷、兴办工程及赈济之需,准富民献纳款项,依例奖叙,后遂列为正项收入,明订章程及价格,如“河工捐例”、”海防捐例”等。是为暂行事例。又有捐贡监、衔封、加级、纪录等为现行事例
官署名。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光绪二十九年 (1903) 设。置总办一人,帮办数人,管理各学堂经费。三十二年,併入学部。
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九品下,称挈壶郎。见《金史·百官一》。司天翰林官阶官名。金始置,秩正九品下。元沿置,升秩为正八品。
官名。汉代将作大匠的属官有主章长及丞,《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掌凡大木也。”章指大木,供建筑之用。
官名。北齐置。从九品上。参见“特牛局”。
官名。又称“矿监税使”。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始置。均以宦官充任,往各地开矿征商。权力极大,可专摺奏事,节制地方官吏。其于各处横征暴殓,先后激起多起民变。三十三年罢矿监,税使仍置,直至明神宗死后始
官名。西夏置,见“受纳司”。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谷物贮藏。《周礼·地官》: “仓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掌粟入之藏,辨九谷之物,以待邦用。若谷不足,则止余法用。有余,则藏
见“监试”。
吏部郎官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吏部郎为小选、为省眼”。《新唐书·选举志》说:“至于铨选,其制不一,凡流外、兵部、礼部举人,郎官得自主之,谓之小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