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齐置。参见“原仇局”。
官名。 西晋时鲜卑拓跋猗㐌置。《魏书·卫操传》:“桓帝嘉之,以为辅相,任以国事。”后置左、右辅相。指宰相。《魏书·卫操传》:“桓帝嘉之,以为辅相,任以国事。”
官名。即太常卿,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太常卿。
官名。清朝大理寺所属职官。掌办左、右二寺章奏及收在京衙门文书,并办理有关本寺官员升除、理藩院所管蒙古地方刑名和八旗满文文移事务。顺治元年(1644)设,一人,满洲缺。秩正七品。例以在京部院及外省将军、
见“都监”。
即五等爵:公、侯、伯、子、男。《尚书·武成》:“列爵惟五,分土为三。”注:“爵五等:公侯伯子男。”
官名。西汉置,见“王国太医”。
官名。参见“户科左给事中”。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十二卫诸翊卫鹰扬府置,为三侍之一,位亲、勋二侍下,非翊卫府则无。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置,为国用司长官,以宰相兼任,总管国家财政。五年罢。宁宗嘉泰四年(1204)再置,开禧三年(1207)废。元世祖至元三年(1266)置,为制国用使司长官,以中书平章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