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领官田所
官署名。南宋掌管官田的临时机构。高宗绍兴二十八年 (1158) 置,掌根括浙西、江东、淮东沙田、芦场,增其租课。理宗景定四年 (1263)再置,掌回买两浙、江东西逾限民田为公田。
官署名。宋置,是临时掌管特种官田的机构。绍兴二十八年(公元1158年)根据浙西、江东、淮东沙田、芦场与景定四年(公元1263年)回买两浙、江东西逾限民田以充公田,曾两度设置此机构。
官署名。南宋掌管官田的临时机构。高宗绍兴二十八年 (1158) 置,掌根括浙西、江东、淮东沙田、芦场,增其租课。理宗景定四年 (1263)再置,掌回买两浙、江东西逾限民田为公田。
官署名。宋置,是临时掌管特种官田的机构。绍兴二十八年(公元1158年)根据浙西、江东、淮东沙田、芦场与景定四年(公元1263年)回买两浙、江东西逾限民田以充公田,曾两度设置此机构。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局改科后始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地方自治、户籍、卫生、选举、禁烟、仓储、礼俗、宗教、褒扬、抚恤。
官名。即尚乘奉御。
官名。周朝置。后宫女官。位在嫔下妾上。掌侍御王寝。《礼记·曲礼下》: “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郑玄注: “妻,八十一御妻。《周礼》谓之女御,以其御序于王之燕寝妾贱者。”
官名。即太子左卫副率。
参见“十明将军”。
官名。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茶房副长官。初置茶饭处,设有副总领。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副总领为尚茶副、尚膳副,各一人,正五品。分别协助尚茶正、尚膳正管理茶房、膳房事。又,清朝陵寝官中亦设此值,东陵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由承政厅改设。详见“陆军部承政司”。
官署名。明置,掌杂造器物。主官有大使一人,秩从九品;副使一人佐之。
太皞的另一称号。见“太皞”。
散官名。金朝置为司天散官二十五阶之第十六阶,秩从七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七品上,称明伟郎。见《金史·百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