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领所
官署名。南宋高宗建炎三年 (1129) 置,属尚书都司,掌榷货务都茶场之事。后罢,其事归户部正副长官兼领。孝宗乾道六年 (1170) 复置,仍属尚书都司。
官署名。南宋高宗建炎三年 (1129) 置,属尚书都司,掌榷货务都茶场之事。后罢,其事归户部正副长官兼领。孝宗乾道六年 (1170) 复置,仍属尚书都司。
唐中宗时,安乐公主、太平公主等,皆开府而主府;其官多出屠贩,纳钱售官,降墨敕叙封授之,因此,号称斜封官。见《唐书·安乐公主传》。
古诸侯失国寄寓别国者泛称。《礼记·郊特性》: “诸侯不臣寓公,故古者寓公不继世。”后亦以称仕宦之寄寓它乡者。
伎术官名。隋置,见“太卜博士”。
官名。元置,属武备寺,员额二人,掌对于制造箭矢的原料筋角翎毛质量的判别。
外出求官;做官。《史记·司马相如列传》:“长卿久宦游不遂。”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江苏清吏司长官。简称江苏司郎中。雍正十二年 (1734)设。满、汉各一人,正五品。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即尚舍奉御。
官名。简称“百夫”。为低级武职。统率百人。一说为卒帅,一说为旅帅。《尚书·周书·牧誓》:“嗟,我友邦冢君,御事、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氏、千夫长、百夫长。”孔颖达疏:“百人为卒,卒长皆上士。孔 (
官名。北洋政府委员会的主官,相当于委员长。如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 文官高等考试委员会即设主任委员一人。国民党政府在地方政府所属某些委员会中以主任委员为主官,如省政府所属的禁烟委员会。
官名。明朝和清朝都设此官,为知府(或府尹)的内部直属中级事务官。明代顺天府知事为从八品,一般府的知事为正九品。清朝沿用明制。见《明史·职官三、四》、《清史稿·职官三·府》。官名。明清置,见“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