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补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官员补授不用原官缺分,另补别缺授官之例。凡入改班之选授补缺者,皆用此称。参见“改班”。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官员补授不用原官缺分,另补别缺授官之例。凡入改班之选授补缺者,皆用此称。参见“改班”。
官名。魏晋南北朝置。《三国志·曹真传》:“黄初三年 (222) 还京都,以真为上军大将军、都督中外诸军事,假节钺。”总统禁卫军、地方军在内的内外诸军,为全国最高军事统帅,权力极大。不常置。如东晋时仅王
官名。亦称治书御史,简称御史、侍御。或说西汉宣帝时令侍御史二人治书(管理图籍文书),遂有其名。东汉为御史台属官,置二员,秩六百石。职掌依据法律审理疑狱,与符节郎共平廷尉秦事,选御史考试高第、明习法律者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中书省与尚书省各置,掌本省朝班名籍,由本省属吏领之。宋代中书省吏员办事诸房之一。掌百官名籍具员。门下省的班簿事务归吏房办理。
吏员名。辽置,属夷离毕院,掌管监狱。
武官名。北魏置,为州军府督将之一, 掌领兵之职。《魏书·杨播传》记长孙椎为杨州刺史, 奏杨侃为统军。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九年(1376)改原侍仪司而置,设使一人,副三人,承奉二人,序班十六人,九关通事使一人,副六人。十三年改使为司正,左、右司副各一人,序班增至四十四人。革承奉,增设司仪四人。二十二年增
监狱名。明清设置,由司狱司司狱一人专管,掌罪囚籍录。主要关押京师及附近州县徒罪以下案犯,并掌管刑部所送流徒人犯的收押和发遣等事。
试任。为汉朝官吏任用制度之一,一般以一年为期,称职者可实授其职。《汉书·朱云传》:“可使以六百石秩试守御史大夫,以尽其能。”官吏在未正式任命前,令其试任比其职位高的官职,看其是否胜任,称试守。《后汉书
官名。北周天官府纳言中大夫所属有掌式上士,秩正三命。式指仪节,掌式上士,为掌宫廷仪式之官。相当于明代司礼监的职任。《隋书·田仁恭传》记田仁恭“在周以明经为掌式上士。”其副职为掌式中士,正二命。
官名。三国魏末置,为匈奴南部长官,由南部帅改名。一说西晋武帝太康(280—289)中改置。统三千余落,居蒲子县。见《晋书·北狄传》、《刘元海载记》。参见“五部都尉”。1、官名,汉朝每郡都置都尉,有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