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
泛指臣工向皇帝报告事务的文书,如题本、奏本、奏折等。
泛指臣工向皇帝报告事务的文书,如题本、奏本、奏折等。
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直荡属官,负责舆驾出入之侍卫。领直荡副都督。四品上。
清朝捐纳授官途径之一。凡官吏仕途中所应经历之试俸、历俸、实授、保举、试用、离任引见、投供、验看、迴避等项皆可捐免。康熙中准异途人员捐免保举。乾隆中定保举、试俸、考试捐免例,列入常捐、捐例限制至此废弛。
官名。① 宋朝以后管理府、州、县等地方学校及教育行政之官员。宋于各路设提举学事司,简称提学。金设提举学校官。元设学提举司。明正统元年(1436)设提督学校官。两京以御史,十三布政司以按察司佥事充任,称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库部郎”互称,为尚书省库部曹长官。唐朝置为兵部库部司长官,从五品上。高宗、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库大夫、司库郎中,寻各复旧。五代因之。北宋初为五品寄禄官,神宗元丰(1078—1085
宋朝榷酒机构。京城及州府县镇皆置,设监当官掌之,或募豪民买扑经营。官名。宋设此官,掌管酒税,分务管理榷酒之事。《宋史·食货志下七》政和四年诏:“酒务官二员者分两务。三员者复增其一,员虽多毋得过四务。”
见“平准丞”。
清朝捐纳方式之一。乃后期之加捐花样,咸同年间,初为鼓励加捐,实行多立班次,减折加捐之法。纳捐者多以饷粟交进,有成数不及定额之半者。其后另订加成新章,并令交进实银,因有此称。同治三年(1864)设银捐新
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秩正三品。英宗至治二年(1322)二月,由钦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分立。置达鲁花赤一员,都指挥使二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下辖十八行军千户所,二屯田千户所。置司、营地点同左钦察
官名。南朝梁、陈置,有丞。隶少府卿。
监狱名。清置,专司监禁内务府管辖的旗人、太监、匠役犯人。对于所监禁的人犯,每日派三旗章京等十一人轮流看守, 女犯则移送内管领处,传该管领下年老妇人看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