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三旗庄头处”。
市政府的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规定,若市因实际需要,得增设港务局,将工务局办理的河道、港务及船政管理事项划归该局管理,主官为局长。
官署名。西夏置。管理佛教事务的三功德司之一,次等司。负责全境僧人事务。与出家功德司共有六国师为正使,另有四副使、六通判、六承旨。
卫名。明永乐十三年(1415)始置,为京卫中上直亲军卫之一。设指挥使五人,指挥同知十人,指挥佥事二十人,卫镇抚十人,统所二十五。掌统领幼军,轮番带刀侍卫。
官名。① 三国魏末诸公、侯国所置侍卫官。北周公府亦置。隋朝王国、公侯伯子男诸国俱置,员额自八人至一人,品级自视正七品至视从八品。唐朝王国置八人,掌守卫府第。②泛指“典卫令”、“典卫长”等官。1、官名,
官名,明置,为翰林院官员。各掌专经讲义。《明史·职官二·翰林院》:“五经博士,初置五人,各掌专经讲义,继以优给圣贤先儒后裔世袭,不治院事。”官名。明代于翰林院设世袭五经博士,各掌专经讲解,秩正八品,员
即“南洋通商大臣”。官名,为南洋通商大臣的简称。清咸丰十年置。先名为五口通商大臣,后南洋、北洋各置通商大臣,掌管中外交涉及海防关政。《清史稿·职官六·督办税务大臣》:“自道光以来,海疆日闢,于是始置北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六品。掌耕种籍田,奉宗庙祭祀。设于世祖至元七年(1270),隶大司农司。大司农司罢,改隶太常寺。二十二年复隶大司农司。置署令、署丞各一员。官署名。元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置,属
唐代府兵番上制度废弛以后一种代替府兵番上的募兵。参见“十六卫”。
吏名。金朝置。简称“群子”,又称“扫稳脱朵”。群牧所小吏。选自各部家富丁多及有品官的子弟,管理牧放马、牛、羊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