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等司
西夏第二等官衙。包括殿前司、御史、中兴府、三司、和尚功德司、出家功德司、大都督府、皇城司、宣徽院、内宿司、护法功德司、閤门司、御庖厨司、匦匣司、西凉州等。用十五两铜镶银印。
西夏第二等官衙。包括殿前司、御史、中兴府、三司、和尚功德司、出家功德司、大都督府、皇城司、宣徽院、内宿司、护法功德司、閤门司、御庖厨司、匦匣司、西凉州等。用十五两铜镶银印。
④ “将作大匠”的别称。《晋书·张闿传》:“以闿为大匠卿,营建平陵”。② 官名。晋以来将作大匠虽名列九卿,有事则置,无事则省。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改此名,遂常置。为十二卿之一,位十班。掌管土木
官名,即掌千人的骑兵将官,西汉和匈奴皆置。《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千骑将得王、王母各一人,王子以下四十一人。”
见“提点坑冶铸钱公事”。
官名。即太子舍人,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减置四员。唐高祖武德(618—626)初复名太子舍人。参见“太子舍人”。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为四方使者署互市监次官,一人。
官名。清朝钦天监之长官。康熙八年(1669),因以西洋人南怀仁充钦天监汉监正,故更名为监修。雍正三年(1725),实授西洋人戴进贤为监正,去监修名。
右都督的省称。《三国志·吴书·朱然传》:“(孙)权与蜀克期大举,权自向新城,(朱)然与全琮各受斧钺,为左、右督。”都督,统军大将。《三国志·吴书·孙权传》:“瑜、普为左、右督,各领万人,与备俱进,遇于
官制用语。北宋前期,外任官带三馆及诸殿、阁职名。称为贴职。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宰执资格者带观文、资政、端明学士,侍从资格者带诸阁学士,余官带侍制、修撰、直阁,武臣带閤门宣赞舍人,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诸侯群臣封迁爵秩命数等级之文书。《周礼·春官》:“典命,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掌诸侯之五仪诸臣之五等之命。”官名。周朝设此官,掌管诸侯公
兼理司法机关。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五月一日公布的《县司法公署组织章程》的规定,凡未设地方审判厅的各县,应在县知事公署内附设司法公署;如情况特殊不能设立者,经高等审判厅呈准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