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宋前期置,见“司封司”。
官名。太子左、右卫率府所属勋府长官,统领勋府卫士,侍卫太子。
官名。隋文帝内官六典之一,置三员,隶尚工,视流外二品,掌内宫财帛出入。
① 《后汉书·董皇后纪》:“孝仁皇后使故中常侍夏恽、永乐太仆封谞等交通州郡,辜较在所珍宝货赂,悉入西省。”李贤注:“西省,即谓永乐宫之司。”②官署名。设在宫禁之中。东晋为门下三省之一,禁军将领直宿之处
即“四岳”。唐代贾公彦《周礼正义序》:“四岳,四时之官,主四岳之事;始羲和之时,主四岳者谓之四伯。”《国语·周语》注:“四伯,谓四岳也,为四岳伯,故称四伯。”
宋朝宪衔之一。参见“宪衔”。
帝王将土地、爵位赐予臣下。汉朝以后由皇帝发布诏令实行。宠臣或有自选封名者。
参见“正言”。官名。宋置,掌规谏讽谕。见《宋史·职官一·中书省》。
村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北洋政府时期设置。(1)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实行“村自治”,村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为村公所,由村长、副村长和闾长组成。采取合议制。其职权为:一、办理行政官厅委办事项
官名。辽朝置,属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右龙虎军上将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