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比饷镇抚司

比饷镇抚司

官署名。明崇祯十七年 (1644) 李自成农民军进入北京后置。由刘宗敏、李过、李牟、田虎诸人掌习事。向明朝官吏追赃助饷。查明官僚存钱数目; 按官阶高低,定饷银数目之多寡。限定: 内阁十万,部院、京堂、锦衣七万、五万、三万,科道、吏部五万、三万,翰林三万、一万,部属以下各以千计。地方官吏亦在追赃之列。抗拒不交或不能如数交纳者,施以夹打刑罚。勋戚家产则完全籍没。自三月二十一至四月初八,共追银七千万两。

猜你喜欢

  • 司储

    官署名。即户部仓部司,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年(757)复名仓部。

  • 理船厅

    海关海事部理船科的洋员;又地方机构港务长亦称理船厅。见“海事部”。

  • 外宰相

    官名。回纥官,置六人。

  • 行台左仆射

    “行台尚书左仆射”的省称。

  • 编定书籍

    宋朝国史院属官。以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充任,掌有关修史之事。

  • 坐名敕

    文书名。清朝敕书之一种。

  • 国子监直讲

    见“直讲”。

  • 军令部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由参谋总部演变而来,属军事委员会。执掌军令,筹拟作战计划及后方勤务,搜集情报及管理参谋人员、陆军大学及驻外武官。设部长一人,上将级;次长一人,中将级。军令部的内部组织设一室三厅

  • 市署丞

    官名。南朝梁、陈置,隶太官令。流外三品蕴位。

  • 提刑司

    官署名。宋朝提点刑狱司简称,或称宪司、宪台。宋太宗端拱元年(988),始于诸路转运司置提点刑狱官,后设专司。掌本路郡县之庶狱,核其情实而覆以法,督治奸盗,申理冤滥,并岁察所部官吏,保任廉能,劾奏冒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