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法务司

法务司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光绪三十四年(1908)设。掌拟定海军军法、军狱规章,研究海军各公约之性质,承办海军裁判管狱人员之开补升调等事。设司长一人,承发官一人,司法官四人,录事六人。宣统元年(1909),并入筹办海军事务处。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属司法部。以司长为主官。掌司法事务,司内分设刑事、民事、户籍、执行四科。其中户籍科掌办全国户籍的报告存案事项,后来改属内务部;执行科掌理赦免、减刑、复权以及执行死刑事项。各科设科长、科员以办理事务。

猜你喜欢

  • 刑官

    主司刑狱的官府机构。一说周朝以司寇为官长。《周礼·秋官·序官》:“乃立秋官司寇,使帅其属而掌邦禁,以佐王荆邦国。刑官之属,大司寇卿一人”。小司寇中大夫二人。属官有小司寇、士师、乡士、遂士、方士等。郑成

  • 内收掌

    见“收掌”① 。

  • 省札

    官府文书名。宋朝尚书省处置公事,由长官签署后,发付诸司、诸路监司、州军施行,称省札。

  • 侍从

    1、泛指侍从皇帝皇后左右的官员。《汉书·外戚传·霍皇后传》:“皇后舆驾侍从甚盛,赏赐官署以万计。”2、宋朝称翰林学士、给事中、六尚书、侍郎为侍从;中书舍人、左右史以下为小侍从;外官带诸阁学士待制名号的

  • 督捕前司

    官署名。清初刑部所属机构。康熙三十八年(1699)设,掌督捕八旗及驻防逃人事。雍正十二年(1734),与督捕后司并为督捕清吏司。“详督捕清吏司”。

  • 右大司马

    官名。新莽地皇元年(后20)分大司马为前后左右中五员,分掌军政。更始政权亦分设左、右大司马。东汉初合为一员,旋罢。三国吴孙权赤乌九年(246) 复分置左、右,孙亮建兴(252—253)中合为一员。十六

  • 节判

    节度判官之省称。

  • 族中承管佐领

    见“族中承袭佐领”。

  • 室老

    春秋时卿大夫家臣之长。《左传·襄公二十一年》:“室老闻之。”《襄公二十二年》:“郑公孙黑肱有疾,归邑于公,召室老,宗人立段。”杨伯峻注:“室老即宰,家臣群吏之长,见胡匡表《仪礼释官》。”

  • 仓部承务郎

    官名。隋文帝置仓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武德三年(公元620年)改为“仓部员外郎”,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