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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虞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国家湖泊水泽政令。《周礼·地官》:“泽虞,每大泽大薮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徙八十人; 中泽中薮如中川之衡; 小泽小薮如小川之衡”,“掌国泽之政令,为之厉禁,使其地之人守其财物,以时入之于王府,颁其余于万民。凡祭祀、宾客,共泽物之奠。丧纪,共其苇蒲之事。若大田猎,则莱泽野。及弊因,植虞旌以属禽。”


官名。周设此官,掌管沼泽地区,贡其产物等。《周礼·地官·泽虞》:“泽虞掌国泽之政令,为之厉禁,使其地之人,守其财务,以时入于玉府。颁其余于万民。凡祭祀宾客,共泽物之奠。丧纪,共其苇蒲之事。若大田猎,则莱泽野,及弊田,植虞旌以属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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