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燃料管理委员会
行政院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时期设置,因为战争期间对液体燃料(主要部分为汽油)需要管制,故在行政院中设立液体燃料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汽油等的管理。
行政院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时期设置,因为战争期间对液体燃料(主要部分为汽油)需要管制,故在行政院中设立液体燃料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汽油等的管理。
官署名。清朝户部仓场衙门所属之机构。亦用作官名,指坐粮厅之长官。顺治元年 (1644) 设,一人,以户部汉司官充任。康熙二年 (1663) 添设户部满司官一员。后以各部院官员通行差遣,二年一更代。掌理
官名。即“都水清吏司员外郎”。
文书名。明清下级官府向上级官府请示公务时使用的正式上行文。只能申报给直接上级,并要求上级有所批示,不得越级使用。
官名。北魏置。《魏书·官氏志》:“(道武帝天赐)二年(405)二月,复罢尚书三十六曹,别置武归、修勤二职。武归比郎中,修勤比令史,分主省务。”太武帝时复置诸曹尚书,遂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之。天官府纳言中大夫属官。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见“行营都部署”。
官名。三国吴置。领兵。《三国志·宗室传》裴松之注引《吴书》: “(孙)桓弟俊,字叔英,性度恢弘,才经文武,为定武中郎将,屯戍薄落。”官名,三国吴置,掌领兵征伐或驻守。《三国志·吴书·宗室传·孙桓》:“
官名。西汉成帝时置,属尚书令,为四曹 (一说五曹) 尚书之一。其职掌说法不一。《后汉书·百官志》 本注以为主郡国二千石事,刘昭注引蔡质《汉仪》则以为掌中都官水火、盗贼、辞讼等。《晋书 ·职官志》认为东
官名。即少府少监,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分太府寺为少府监,置监、少监,复改少监为少令。参见“少府少监”。官名。隋炀帝改少府少监为少府少令,唐武德初复为少府少监。
官名。三国魏置,亦称浚江将军或陵江将军。魏、晋皆定为五品。十六国前秦亦置。南朝宋五品。梁时地位下降,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流外八班中的二班,仅高于偏、裨将军,授予门第较低的士人或寒人,普通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