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又称大都南北两城兵马司、大都南北兵马司等,简称大都兵马司。元世祖至元九年(1272)置。十六年,定秩为正四品,隶大都路都总管府,掌京城盗贼奸伪鞫捕之事,分置司于南、北城。例由刑部尚书一名提调司
爵制名。一说夏、商时为公、侯、伯、子、男五等,周朝为天子、公、侯、伯、子男五等。《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孟子·万章下》:“北
高等学校职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独立学院各科设科主任一人,综理各科教务,由院长聘任。如金陵女子文理学院即分设文科、理科主任各一人,分别综理文科、理科教务。其下再分若干学系。
即“山东行枢密院”。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的内部机构。在总厅隶属巡警部时期,司法警察事务本为警务处所掌。总厅隶民政部后,改警务处为行政处,另行成立司法处。掌预审人犯、科罚违警、捕送罪犯、侦探秘密等事,并管理司法警察。设佥事
官署名。宋哲宗元符三年 (1100) ,改太府寺市易案置,掌平抑市易物价。南宋户部右曹亦置,掌平抑全国物价。
即“噶喇依章京”。
官名,汉置,属羽林右监,掌送从。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光禄勋》,参看“羽林士”条。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掌考查全军法律。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
官名。清入关前置。太宗崇德三年(1638),于六部、理藩院等机构设,员额不等。顺治元年(1644)改为郎中。唯宗人府于雍正二年(1724)复改郎中置。参见“宗人府理事官”。官名。清朝宗人府设此官,掌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