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民政府北迁武汉后的通称。随着北伐战争的胜利发展,设于广州的国民政府决定迁都武汉。为了及时处理有关政治、军事和外交等紧急事宜,在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十二月十二日便已先行到达武汉的国民党中央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永乐十八年(1420)置。设监察御史十一人。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在本道之外协管顺天府、广备库,在京羽林前等二卫,及直隶永平等二府,通州右等二十卫,居庸关等四千户所。清
官名。相传商汤已置。汉武帝元狩五年 (前118)初置丞相司直,省称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举不法。东汉改属司徒,助司徒督录诸州郡上奏。建武十一年 (后35)省。献帝建安八年 (203)复置,不属司徒
官名。东汉末曹操丞相府置,法曹属吏。卢毓曾任此职。见《三国志·卢毓传》。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为丞相府属吏,掌议论罪法事。《三国志·魏书·卢毓传》:“文帝为五官将,召毓署门下贼曹……太祖曰:‘毓执之是
南朝用以泛称地位较低的名号将军,以与重号将军相区别。南朝宋左、右、前、后将军以下至偏、裨将军称此,府中佐吏少于重号将军。南朝时称介于重号将军与杂号将军之间的将军。南朝宋以四安将军,四平将军,前、后、左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盟约之法。《周礼·秋官》: “司盟,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掌盟载之法,凡邦国有疑会同,则掌其盟约之载。及其礼仪,北面诏明神。既盟,则贰之。盟万民
即“门千总”。
官名。北魏置。参见“南部郎”。
春秋战国时期称爵位在公、侯一级的诸侯君主。《左传·僖公九年》: “凡在丧,王曰小童,公侯曰子。”《荀子·王霸》: “官人失要则死,公侯失礼则幽。”
官名。隋初为尚衣局的主官,炀帝时改为奉御。宋复为尚衣局的主官,位在奉御上。见“尚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