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任
民国时期文官任用的方式之一。特任官高于简任、荐任与委任。北洋政府规定,由大总统特令任用,如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属之。国民党政府规定, 凡国民政府以特令任命者为特任官,如各部会的长官。
民国时期文官任用的方式之一。特任官高于简任、荐任与委任。北洋政府规定,由大总统特令任用,如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属之。国民党政府规定, 凡国民政府以特令任命者为特任官,如各部会的长官。
官名。辽于北枢密院置给事北院知圣旨头子事,掌诰命奏事。头子为文告的一种。
官署名。又称杭州路金玉总管府。元朝置,秩从三品,为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分衙,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设于杭州。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旗鼓拽刺,掌旗鼓之事。设详稳等职。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左右领左右府为左右备身府后置,有参军事员。
官名。明洪武九年(1376)置。初隶殿庭仪礼司,二人,正九品。三十年,改隶鸿胪寺。建文(1399—1402)中升秩。成祖即位,复旧。其后员额屡增自四人至九人,改从九品。掌典赞仪礼之事。
科举制科之一。五代后周世宗时始设,属于吏治类科目。宋太祖时沿置,不论前资、现任职官或是黄衣草泽之士, 均许应诏对策。
知州与通判合称。
军事编制单位。清代绿营兵制,以汛为标、协、营以下的一级编制单位,由千总、把总统领。参见“绿营兵”。
见“大理院推丞”。
官署名。北宋太宗淳化四年(993) 置,凡制敕有所不便者皆许封驳,依例施行之常程公事不得辄有留滞,设知给事中事为长官,以两制以上充任。不久废知给事中事,以本司隶银台司,由枢密直学士领之。后另设知封驳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