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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司法事务委员会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十年(公元192 1年)十月十八日公布《特种司法事务委员会章程》,设立特种司法事务委员会,是专门处理外国人案件的机构,属司法部。设委员长一人,委员八人,均由司法总长聘任。内部分设总务、民事、刑事、编译、育才五处,各设主任一人。其中一处主任由委员长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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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承所

    即“支应所”。即“支应所”,详此条。

  • 折冲

    官名,隋朝左右备身府有折冲郎将各三人,正四品,掌领骁果。见《隋书·百官下·左右领左右府》。唐代有折冲都尉府,每府设折冲都尉一人。见《新唐书·百官四上·诸卫折冲都尉府》。后魏有折冲将军,五品上。见《魏书

  • 五营弩师

    官名,汉置,掌教弩射。五营,指长水、步兵、射声、屯骑、越骑五营,其营长官称校尉。弩师,教官,掌教射技。《后汉书·孝顺帝纪》:“调(选)五营弩师,郡举五人,令教习战射。”

  • 太府参军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掌参议军务以及经济等其它政务,并可率军出征。参见“太府”。

  • 商部左丞

    官名。清末商部属官。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左、右各一人,正三品。简任。掌辅佐堂官,综核各司事务。三十二年,商部改农工商部,省。

  • 马步

    官名。辽朝置。又作麻普。县令之副,原称县达剌干,会同元年(938),太宗改制,称马步。

  • 司玄中士、下士

    官名。《周礼》无此官,北周于春官府礼部下大夫之下置司玄中士,正二命;司玄下士,正一命。掌道门之政。

  • 神宫监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十年(1377)置神宫内使监,设令,正五品,丞,从五品,司香奉御,正七品,典簿,从九品。十七年改神宫监,改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奉御一人,正八品。后再改置

  • 特勤

    官名。此为突厥语的音译,以称可汗的子弟。位在叶护、设之下。

  • 左亲侍散望

    官名。高昌门下属官。